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宁夏回族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
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职能: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协助政府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2、 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优生优育、性与生殖健康、家庭保健等知识,教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地生育,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和健康的生活方式。
3、组织开展生殖健康咨询、优生优育指导、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家庭帮扶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提高群众健康素养和家庭发展能力。做好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和特殊家庭的生活、生产、生育扶助和精神慰藉等服务,做强生育关怀行动品牌。以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强与其他组织的合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
4、维护育龄群众和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倾听群众意见,反映群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动员、引导会员和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5、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究,增强自身科学发展能力,向党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
6、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为计划生育协会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7、有序承接政府转移的职能,完成党和政府交办或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二级预算事业单位,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二级单位一个。













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14.08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14.0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4.0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25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9.54万元。
二、关于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130.08 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 26.97 万元,下降13 %。
人员经费109.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1.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8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84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2019年预算8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长(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2018年增加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增加0.7万元,主要原因2019年上级单位开展工作增多。
四、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收入总预算214.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4.08 万元,支出总预算 214.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214.08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214.08万元。
本年支出包括:事业支出214.08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04 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车辆 3辆,价值 72.81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6.2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1.45万元。
(三)预算绩效情况
自治区计划生育协会贯彻落实自治区卫健委2019年中心工作和中国计生协“六项重点”任务,围绕健康宁夏战略,聚焦生育关怀与家庭健康促进、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计划生育家庭困难家庭、“三留守”人员、困难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进行帮扶、救助、慰问 ,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助力脱贫攻坚任务,提升计划生育的自我发展能力。一是完成优生优育促进活动,二是做强青春健康工作品牌,三是深入开展暖心行动,四是开展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五是深化流动人口服务,六是完成自治区卫健委和中国计生协交办的其他计划生育服务保障任务,让更多的计划生育家庭受益。
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一、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二、其他支出: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十三、“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转载于:原创转载时间: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805号